大调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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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观刈麦

    “死老头儿,我特么给你找活干,你却害老子?”

    丹尼斯对玛德骂道:“还不下来!”

    “兄弟们,大家都辛苦了。”

    酒馆外,李阳看着台阶下风尘仆仆赶来的终结者联盟小弟,每个人都拿着镰刀和布袋,遂开口道:“话不多说,想必这次叫大家来干什么,大家都知道了。”

    “本人在这里郑重承诺……”

    他再次重申道:“虽然本次收割劳动没有钱拿,但等完成后,每人都可获得一袋粮食,另外,事后本酒馆将免费提供酒水,不限量让大家畅饮!”

    此话一说,几十名年轻力壮的青年顿时哗然,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卧槽,老大对我们也太好了……”

    “是啊,丹尼斯那家伙刚才可没说还能有免费的酒喝。”

    “既有粮食拿,还有酒喝,兄弟们,还等什么……”

    “冲啊!”

    伴随着一声呐喊,只见所有人犹如前世那勇往无前的义勇军般,一窝蜂的飞奔进酒馆,继而像菜地跑去。

    见状,李阳打了个响指,搞定!

    他本来还在为这个世界没有收割机而苦恼,毕竟由神种培育出来的小麦虽然不用灌溉、锄草,但要光靠酒馆里的几个人去收割,还不得猴年马月,再者,酒馆也要做生意,又怎么忙得过来。

    还好,在想到自己不光身为酒馆的股东以外,手底下还有一群可以号施的小弟,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你,过来!”

    他够了勾手指,对丹尼斯说:“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去把那群家伙给我盯好了。”

    “如果敢让我发现有人偷懒……”

    “不可能!”

    未等前者说完,丹尼斯马上内心一喜,边往菜地走去,便自言自语道:“我看谁敢!”

    李阳没有理睬对方,对刚搬完紫檀树干的四大金刚说:“你们几个,接下来什么都不用干,好好守着酒馆就行。”

    听闻,四大金刚总算是松了口气,莞尔一笑。

    李阳知道,作为一个团队的领袖,既不能偏袒任何偷奸耍滑的成员,也不能什么都交给任劳任怨的成员,公平分配,合理利用,方才能是正确的做法。

    随即,他又转身看向玛德,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李阳还是有点不放心,遂来到麦田,站在地头,视察了起来。

    他看到老酒鬼杰克正席地而卧,躺在那里一边喝着美酒,一边微眯着双眼,沐浴在暖阳下,显得极其快活。

    索西雅见对方走来,问道:“这群家伙都是你找来的?”

    “嗯。”

    李阳站在原地,望着田间几十名青年汉子埋头苦干,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这帮家伙倒也不完全只会吃白饭,倒还有点用处。

    殊不知,纵使由于镇子上的气候条件不适合种植农作物,但这并不代表大家不会干农活,相反,很多终结者联盟的成员手法都相当娴熟,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镰刀,一边将收割好的麦穗放入麻袋。

    至于负责监工的丹尼斯,没事朝这个人踢一脚,朝那个人拍一巴掌,仿佛发牢骚般骂道:“别跟娘们儿似的,都特么利索点,等到天黑还没收完,老子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李阳摇头笑了笑,望着眼前的景象,忽然诗兴大发,想起了那首观刈(yì)麦。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

    观,顾名思义,就是观看,刈,乃是收割的意思,而观刈麦,也就是说看着别人割麦子,自己却不劳动。

    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

    而就本诗的作者白居易来说,也表现了其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虽然李阳在孤儿院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并且还是个教育失败的典型,但平日里学识颇杂,他有时候真的很羡慕那些不拘一格、飘逸潇洒的诗人。

    在华夏古代,他们被号称为居士,比如什么香山居士、青莲居士、东坡居士……

    而实际上,他最喜欢的还是像五柳先生那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派诗人,或许,从小心里便埋下了种田情结吧,所以,才导致他如今已经慢慢融入了眼下的生活。

    “回去吧,都是男人干的活。”

    他转身对索西雅说道:“你一个女人家,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

    “哦。”

    不知为何,当听到对方那句回去吧之后,她的内心竟泛起一丝涟漪,这算是对自己的关心么?

    两人并肩走在田野中,索西雅不时侧目瞟对方一眼,内心如小鹿乱撞,脸色如长裙绯红。

    “你不冷么?”

    李阳看了看对方身上穿的那条红色长裙,其实很早就想这么问。

    别说是裙子了,就连他穿着厚厚的长袍,早晨起来都感觉冰冷刺骨,尽管眼下已经到了晌午,可还是忍不住双腿一紧。

    “习惯了。”

    索西雅轻飘飘的说着,内心却笃定道,这家伙竟然真的是在关心自己!

    “还真是美丽冻人啊……”

    “你说什么?”

    她有些呆滞。

    “我说,你很美。”

    索西雅:“……”

    夸自己了,他居然头一次夸自己了!

    “好了,我还有点事。”

    来到酒馆,李阳对其说道:“晚饭不用等我了,你们吃就行。”

    “额。”

    她兀自想道,貌似自己从来就没有等过对方有木有。

    莫非他是在暗示自己什么?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索西雅望着对方离去的背影,内心尘封二十年的某种情愫,仿佛绽放的花蕾般,悄然盛开。

    “妈的!”

    “嗯?”

    站在门口等候的玛德,听闻对方的叫喊,急忙跑到其身旁,问:“怎么了?”

    李阳:“这就是你丫的马车?!”

    马车的历史极为久远,它几乎与人类的文明一样漫长,在前世,尤其是西方国家,马车担当着城市中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一直到十九世纪,随着火车和汽车的出现,车轮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

    至此,马车的黄金时代才宣告结束。

    可能一提到马车,人们就会自动脑补,将优雅和诗意与其联系到一起。

    李阳也是这样想的,但他方才并没有细看,然而当如今仔细见到面前的马车后,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因为站在他面前的,根本不是想象中的马车,最多只是一个木头架子和巨大车轮组成的架子车,至于那拴着缰绳的马,他就更不想说了。

    并没有想象中俊健的线条,更没有想象中高大的体形,反之,跟玛德一样不知多长时间没有梳洗的鬃毛,黏在一块,仿佛追赶潮流的脏辫儿,再加上还没人高的海拔、瘦骨嶙峋的体形,以及麻杆般的四条腿,如果非要形容的话……

    这特么哪儿是一只马,分明就是一头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