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与亚尔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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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一次出击

    托里斯塔尼亚的北方矗立了一座高耸险峻的大型山脉,名叫做魔龙山脉。魔龙山脉将这个名为亚尔兰斯的大地一分为二,据说这里是上古时期一条魔龙的巢穴,当时各族的十位勇士率领着无数大军征讨魔龙,在经历了数天的战斗之后,魔龙终于被打倒,而各族的勇士和大军也都死伤殆净,魔龙的尸体在这里最终化成了山脉,山脉的南边叫做本土,北方这一侧则叫做边境。

    当然了,边境这个名称只是人类自己所取的称呼。在这里解释一下,一直到距今约二百五十年前为止,边境据说并不叫做边境。当时人类族建立了许多国家,虽然除了人类以外还有其他的种族,不过那时候人类族似乎占有优势。那是因为在与魔龙一战后各族的强者都战死了,而人类靠着数量和智慧上的优势快速发展,很快就成为了亚尔兰斯大陆上最大的种族。

    然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拥有可怕魔力的不死之王出现后,情况便改变了。

    不死之王创造了名为不死族的新种族,并且率领着不死族逐渐扩大势力。除了攻城掠地外,不死之王似乎同时拥有武力、魔力以及政治方面的长才,它为各种族的领导者冠上“王”的名号,组成了诸王联合,挑战拥有势力的人类。人类输得落花流水,有些走向灭亡,有些则逃往魔龙山脉的南方。

    其后,不死之王在诸王的推举之下坐上了皇帝的宝座,成立不死帝国。然而中间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过程有些复杂,总之原本应该永远不死的皇帝,不死之王,在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居然驾崩了,而在它驾崩之前,人类在边境几乎找不到容身之地。

    失去“皇帝”这个巨大的向心力后,不死帝国开始分裂,而人类王国便趁隙建设了要塞都市托里斯塔尼亚,然后一直到了今天——这些事迹,当然全部都是白涯从南宫天那边听来以后,马上现学现卖的。

    “我们现在应该干嘛?”当走出城镇后,灵梦立马问道,似乎问题又回到第一天了,大家都不是那种有主意的人,所有人都看向南宫天,众人里也只有他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

    南宫天微微露出一抹苦笑着,一边说道:“城镇往东附近有哥布林一类的怪物,这些怪物听说见习佣兵也对付得了。不过我也只是听说,不太清楚实际情况。”

    “哥布林……”白涯歪歪头,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些词汇。或许只是错觉吧,不过总觉得它们应该是某种人型的生物。

    “……那,”席娜以一种难得的坚定语气说:“我们要不要先以哥朴林为基本目标?”

    白涯含蓄地吐槽道:“是哥布林才对……。”而席娜马上满脸通红地缩了回去。

    “哎,这样也不错啦!”林洛有点随便地表示同意。灵梦也开心地说:“这样做感觉好多了耶!”莫迪也发出“嗯、嗯”的声音,点头赞同。

    “总之,我们就先往森林去吧?”

    在南宫天的带领之下,众人一同往附近的森林前进。

    森林毫不留情地传出森林该有的气息,不知名的阔叶树以及树下的杂草长得非常茂密,连条兽径都看不见。脚下鲜少有坚硬的土地,地面踩起来有种奇妙的松软触感,感觉一踩就会陷入。脚步很难站稳,行走起来不太容易。

    林洛忽地跳了起来,“——哈!?是、是啥!?喔、喔哇!?”

    “咦?”白涯眨了眨眼。林洛像是跳舞般地不停跳动着双腿,好像有东西正在林洛的脚边缠住、乱抓他。那个东西看起来和猫差不多大,身体覆盖着像针一样的毛。

    “地穴鼠!”灵梦说道,环顾着四周,“我记得地穴鼠喜欢群聚攻击猎物,所以那附近说不定还有其他同伴!”

    席娜“呀”地尖叫着,扑到莫迪的身上。不,她应该不是“扑”过去的,而是在惊慌逃窜时不小心撞上莫迪的。

    “真的有……!”南宫天挥舞着短棍,“——可恶!动作好快!”

    “我说——!”林洛一边往后退,一边交互跳着双脚,“你、你们快救救本大爷啊!营救本大爷才是当务之急吧?救、救命啊!快来人啊~~!”

    “暗黑骑士,快战斗啊!”白涯拔出匕首,然而地面上却有无数只的地穴鼠快速地四处乱跑着。在刺客公会里面学到的喧哗杀法,主要是在和人类、外貌身形类似人类的种族战斗时使用的战术,因此说真的,白涯现在根本不知道该怎办才好。他姑且先朝着地穴鼠往下挥动匕首,不过想当然了,连碰都没碰到地穴鼠们。“这动物,动作真的好快……!”

    “喝啊~~!”莫迪双手握着巨剑,高举过头;林洛也在那边。林洛“咿呀”惨叫一声,往旁边一跳,而莫迪的巨剑就劈在林洛跳之前所在的位置。地面应声而裂。巨剑敲击到地面,扬起了土块。不过,也就只有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