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疯狂的异界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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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从今天起,我就是神了!

    罗琦将一枚银币抛起,银币不断的旋转,清脆的震音在空气里回荡。

    在旋转的过程中,这枚银币迅速的变成了黑色,下一秒变成了银色,下一秒又变成了黑色,如此反复。

    而当银币落到罗琦的眼前时,罗琦快速一抓,将它握在手心里。

    这就是罗琦的能力,罗琦给它搞了一个吊炸天的名字——神创万物。

    这个吊炸天的神创万物具体效果是:以罗琦为球心的大概三米范围内,他能操控周围存在的元素周期表里的化学元素,并且让这些元素进行他以前学过的化学反应。

    这些反应不需要反应条件,不需要反应时间,直接完成。

    当罗琦第一次知道这个能力时,他的内心是绝望的,他实在是无法想到这个能力的用处。

    能做坏事不要负责么?不能,能摆脱他二十几年的单身生涯么?不能,能赚大钱住豪宅玩超跑么?也许可以。

    难道他的后半生就是窝在一个豪华的地下室里,摇晃着红试管高唱着高锰酸钾太美?

    这能力,与他想象中那种排山倒海、气吞山河的大法术也差得太大了,杀伤力简直为零。

    罗琦唯一想到可以对对手造成伤害的方法是,分解破坏对手的体内成分,比如让蛋白质变性什么的。

    这就很牛了,杀人于无形,不过也是个花花架子,只能趁人不备搞搞暗杀了,正面刚,想得美。

    刚正面,对于法爷,他的施法距离仅仅三米,怕是摸都摸不到人家。

    也许克战士?

    很可惜,化学反应是不要时间,人的反应却需要时间,以他撸啊撸万年白银分段来说,他的反应时间还要比别人更久一点。

    罗琦望着天花板就一阵头晕无力腿抽筋,这个能力是真弱成了泰迪狗。

    灰雾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给了罗琦两样灵武。

    灵武是能量武具的别称,锻造师们将一些特殊材质的武具的内部锻造成与某些规则相契合的构造,能力者将自身身体的共鸣传递给它,让它与对应规则产生共鸣,从而利用天地能量。

    每一件灵武都是为主人量身打造的,需要与主人的血刻相匹配,所以造价极高,一般人难以承受。

    萨豪帝国是灵武制造的大国,绝大部分的灵武都是那里制造的。

    灵武是需要与人体血刻相匹配的,对于罗琦来说,他的血刻太奇葩了,大概是无法利用这种血刻做出比较好的灵武了,所以灰雾直接在这两件灵武上安装了独立的共鸣源。

    这两件灵武,也许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两件通用型灵武。

    首先是脚上的鞋子,鞋子共鸣风之规则,使用时鞋底生风,能让罗琦的跑速瞬间拉高,最高可达到两百码,差不多一辆跑车速度。

    不过真要他去裸装大战跑车,估计他的身体也受不了。

    第二件灵武,巴雷特

    罗琦右手虚虚一抓,一把巴雷特便出现在他手上。

    这把巴特雷有三重能力。

    第一:虚化,能将枪体隐藏到空间流层里,要用的时候再招出来。

    第二:控风,在枪的表面形成一层风的缓冲层,能抵消枪的重量和后坐力,消除枪的声音。

    第三:控火,枪射出的子弹是高度压缩的火球,不需要装填,一秒一发,入体后也能像子弹一样爆炸,不过威力肯定是要大很多的。

    罗琦曾经试验过,打一枪直接轰掉了半间屋子,吓得罗琦手直哆嗦。倒不是因为他胆子小,只是因为他是真的很怕把这隔绝阵打破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吐槽女神大人不忍直视的业务能力了。

    老姐,说好的领主们明面上不可能对付他的呢?

    山腰上密密麻麻的帐篷是怎么回事?还有帐篷里那些中世纪的黄胸毛鬼佬们,他们杵着大刀片子盯着山上眼冒红光是想怎么滴?那个长得丑绝人寰的,虽然老子听不见你在说什么,但你特么对着老子这边舔嘴巴?

    不管从任何角度看,我们美丽的女神大人‘花费的巨大代价’是打水漂了。

    罗琦很无语。

    既然无法靠人,那就只能靠自己。

    罗琦记得孙子他老人家说过: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为了知彼,罗琦在这神殿里看了那群穷胸极致恶的人七天,短短七天,罗琦对这世界军队的认识刷新了n遍。

    这简直是一群乌合之众!

    没有丝毫的纪律,随意乱为,杂乱不堪,连作息时间也做不到不统一,还经常打架抢地盘、抢钱。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军队?还是那些领主们自以为吃定了他,派了这么些歪瓜裂枣过来?

    罗琦觉着对手在轻视他,尽管如此,他也不会轻视他的对手。

    这七天罗琦都在思考着他的对策。

    他是有机会的,他还没有在外界曝光过,他有一张传送卷轴,只要操作得当,他能混出去。

    怎么操作?

    俗话说得好,要想摸鱼,首先得水浑,要想水浑,就需要一只搅混水的手。

    罗琦需要这一只手,比如说,一把大火。

    当然,只考虑眼前是活不久的,要想生存下去,这眼光就得放长远。

    出去以后怎么办?

    人要活在在世界上的需求有很多,需要喝水,需要吃饭,需要休息,需要啪啪啪......总的来说,就是需要钱。

    罗琦哭了,他这鸡肋的能力总算是找到能用的地方了。

    罗琦花了五秒钟将他手头的金银全部全部铸成了钱,作为第一代通用的钱币,女神币的花纹在简史上都有。

    这些金银是搜刮来的,在这七天里,罗琦把整个神殿都搜刮了一遍。

    屋顶的宝石被抠下来,柱子和摆件上的金银被刮下来,蓝色宝石的柜子、梳妆台被砸成了拳头大小的宝石快。

    最后摆在罗琦面前的是一大堆金子,一大堆银子,还有一大堆叫不出名字的宝石。

    罗琦心态直接爆炸。

    他恨,恨女神的生活为什么这么奢侈糜烂,恨灰雾为什么不给他一个空间戒指之类的储物道具。

    曾经,有三大堆白花花的银子摆在罗琦面前,但他必须要做出一个取舍。

    女神历四零八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罗琦将这一天称作永恒的灾难纪念日,这一天,罗琦永远的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罗琦将在每年的这一天里,沉痛的纪念被他亲手割下的肉。

    “选就选吧!”

    日子还要继续过,即使是满眼的悲伤逆流成河,罗琦也不得不选择坚强。

    怎么选?

    按照罗琦以往的经验,宝石比金银值钱,金比银值钱,但全带宝石是找在死——宝石不能当饭吃,金银才是硬通货。

    简史上记载,萝洁女神的神殿在独立于大陆的东明岛边缘地带,东明岛上离神山最近城市是东明城。

    罗琦必须要去东明城,因为只有那里才有传送法阵。

    按照地图上的距离算,如果走路过去,罗琦大概要准备半个月的花费,如果有辆马车,他大概要准备七天的花费,马车钱另算。

    罗琦不知道神山地带的消费水平,书上写的这里是个山沟沟,照道理来讲消山沟沟消费应该是极低的,可有这么大一个名胜古迹在这里,搞不好是个旅游圣地。

    不管什么地方,只要开发了旅游资源,消费水平肯定呈指数拔高。

    经过层层考虑后,罗琦决定带十枚银币,一百枚金币。

    金币多带一点,如果这是个高消费的地方自然一切皆安,真是个低消费的地方,给人金币也找不开的那种,有这么多宝石傍身,他也不是很心疼。

    之所以要带十枚银币,是因为他不想搞出一副暴发富的样子白白挨人宰。

    当然,金银这些只是小处,重头戏是宝石。

    这些宝石说实话罗琦一个也不认识,不过并不妨碍她做出选择。

    宝石一般是卖给女人的,女人又是视觉动物,所以越闪亮亮的应该越值钱。

    罗琦在宝石堆里将那些最闪亮亮的都挑了出来,他心痛的看着剩下那一堆。

    “这些都是钱呐!”罗琦心在滴血。

    最后还有那堆罗琦叫不出名字的蓝色宝石。

    这堆蓝色宝石是宝石中最不闪亮亮的,应该也是最不值钱的,可罗琦将决定抛弃它们时,他的右眼皮狂跳。

    不详的预兆!

    罗琦慌了,可他的负重量是一定的,带这些蓝宝石,就意味着抛弃一些其他宝石,他不敢。

    最稳妥的办法是一半一半,不过这又不符合罗琦的性格,他骨子里或许是个赌徒。

    “妈蛋!不管了,相信第一直觉,要么地狱,要么天堂!”

    罗琦狠下心将那堆蓝色的宝石全部分解。

    除了已知成分,还有一些是罗琦不知道的蓝色粉末,这些蓝色的粉末在空气中迅速升华,消失不见。

    罗琦心仿佛也跟它着去了。

    罗琦彻底麻木了。

    秉承着坚壁清野、不给敌人留一针一线的原则,罗琦面无表情的将其余带不走的宝石全部分解,把剩余的金银容融到王水里,挖坑埋了。

    做好这一切后,罗琦对着镜子仔细的调整着自己的衣着习态。

    这七天里,罗琦除了想对策之外,花时间最多的还是观察这个世界的人的衣着打扮,行为举止。

    他要让自己以一种最自然的姿态融入进去。

    然而,有些东西花时间能改,有些东西却怎么也变不了。

    罗琦的相貌和这个世界的人差异很大,这个世界的人都是白皮肤、五官深邃、毛发浓密,他是一副亚洲面孔。

    看不见的毛发暂且不说,皮肤和五官却是个大问题,罗琦一出去就会让人觉得他与别人不一样。

    罗琦再次庆幸他的能力。

    他用能力将面部骨骼强行调整,相当于整容的削骨垫骨,而且是大范围的高精度的削骨垫骨。

    真特么的痛!

    最后,虽然不至于和当地土著们完全一样,不过大体上还是贴合的。

    皮肤和黑瞳怎么办?

    难道要让罗琦将他血液里铭刻的龙的传人的骄傲抛弃,然后去换一张白皮肤?换一双蓝眼睛?

    不,罗琦不愿意。

    他是天朝人,他的父母也是天朝人,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天朝人,龙的鲜血已经浸透在啊每一张黄色的皮肤、每一双黑色瞳孔里。

    头可断,血可流,民族的信仰不可丢!

    罗琦生是大天朝的人,死是大天朝的魂,如果老天因为这样的原因让他死,他会对老天说:好!我死得自豪死得值!

    这就是他,一个在天朝生活的微末小民,罗琦。

    一切都准备妥当后,罗琦将选好的宝石打包背在身上捆牢,女神给的资料还散在地上,罗琦捡了起来,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两个女人的信息。

    执云

    性别:女

    年龄:18

    身高:150

    职业:女仆

    前职业:将军

    能力:感应立场,血煞入体

    灵武:渴血破军枪

    现居地:东明岛白雪城

    卫漓

    性别:女

    年龄:19

    身高:178

    职业:女卫

    前职业:赏金猎人

    能力:风,火

    灵武:风火还首双刀

    现居地:东明岛青木集

    这些信息早已经记在罗琦的脑子里。

    罗琦将资料丢进壁炉里,看着明黄色火焰将它们烧成灰烬。

    “好,从这一刻起,我就是神!”

    罗琦转过身,那一夜,一个男人从火光中走了出来,那一夜,大火烧红了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