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乡往事之警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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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黑与白

    小曾是个民警,是正儿八经通过考试考上的。

    是的,曾经的他也是个热血男儿,在他以往的教育和经历里,总是黑白分明。

    毕竟教育书本是不会刊印违法乱纪的,当然案列除外!

    作为新时代生长在国旗下的五好青年,他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上人民警察,然后惩奸除恶;当然最重要是穿上经擦制服的时候特别的威风凛凛;是的,电视的熏陶很重要。

    在很多的警匪电视剧或电影里,警察总是高大威猛是正义的化身;特别的小曾在小学高中的时候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以致于他更要想做这一职业,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心中一直的梦想。

    梦想成真了,考上了警察学校,顺利毕业后分到了离他老家不是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跟他的老家有一个共同点;都出了一个伟人,一个是改革开放的总工程师一个是新中国开国元勋总司令。

    这个叫仪陇的小城市。

    所谓的小城市就是城市比较小,实际上它管的并不小,经过十几年x县城的建设,全县人口达到了一百多万人,但县城这个地方确实有点偏远,以致于人口不是很集中;但还好,人不多,便于管理,甚至说街上的道路很干净很卫生,比起那些拥堵的城市,这个地方显得格外懒散,格外的和谐。

    这个地方不止出了开国元勋总司令还出了“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因此很多人亲切的称为“德乡”!

    初次进入这个方圆几公里的小城市,小曾是意气风华,为了更好的适应或者说更好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他除了研究德乡的风土人情外还自修了民法和刑法,这很值得鼓励。

    他甚至憧憬接下来的工作就这样顺利了,立功受奖升职,然后在这个干净的小城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再接来自己即将年迈的父母,然后娶一个贤惠漂亮的姑娘,生对儿女,然后抚育他们长大成才!

    这是每个青年的梦想,为什么说是梦想,毕竟这个时代仅靠自己能买起房娶得起媳妇的人并不多。

    是的,一个月两三千块钱买房娶媳妇只能叫做空谈。

    小曾所在这个民警的职位,就是这样,一个月基本的花销都不一定够。

    他渐渐迷茫了,也开始迷失了。

    他的工作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顺利,他的上司和同事并不是影视剧里演绎的那样和谐和正值,这个并不奇怪,每个群体所在的人都有他自己的小心思。

    这个在他看来一个方圆几公里的小城市居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这个不到十万人的小镇居然很多时候很多人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个收入平均很低的城市居然有着跟省会蓉城差不多的消费水平,这个消费水平下的人民每天都过着无比惬意的生活,工作不够积极,办事没有效率,不止是普通民众,连他打交道的政府公务员都是一个德行,除了吃喝擅长之外就是溜须拍马,他们没有正儿八经的工作吗?

    不,他们只是没有正儿八经的工作。

    看着周围的同事一个月的收入跟自己差不多,却可以买小车住好宅还可以经常去ktv等娱乐场所甚至于领地亿德等星级酒店,还可以抽中华南京之类的高档烟;他知道这些人除了个别确实家庭比较厚实之外,很多人跟他一样就是普通的家庭;他看着这些同事经常美女左拥右抱也有些心猿意马了,是的,醉卧美人膝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但他也清楚明白这些同事长的不是歪瓜裂枣就是一个个粗鄙大汉,不说跟潘安的差距,就是跟一个普通的有钱人的差距都很大,至少吃相不会那么难看。

    一个小地方,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人群,还有那些油头粉面的同事,小曾的心境发生变化了,是的,在这潜默移化里,他再也不是他了。

    ……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每当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孟晓的心境也十分的苍凉,是的,他来这个地方不久,在一家大的药房工作,作为执业药师,在这个小城市里生活很简单的。

    毕竟医生的待遇从来不低。

    孟晓是单独来这个地方的,这个德乡的地方。

    来的原因,很简单,作为同情者,他只为公道而来。

    他并不缺工作,也不缺生活开销,作为他的家世,他可以不工作就潇潇洒洒过一辈子。

    这是很多人羡慕却羡慕不来的事情。

    孟晓是个聪慧的人,他从小就被送往贵族学校,所谓的贵族学校就是封闭式的学校,那是给了他从小自我成长的舞台,所幸的是他成长的不错,这也注定了他不是一个天真的人。

    毕竟从小就是个陌生的环境,要适应才可能长大。

    春天的德乡,天气还是偶尔比较冷,孟晓从药房里出来,径直朝这个小城市最大的商场走去;他来的不久,除了店里的员工这个城市都是陌生人。

    所以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也没有什么人认识他。

    作为从来都低调的他即使在这大药房工作也很少和员工交谈,他就做他本分就好。

    事实上,这类人从来都被忽略的。

    德乡是个奇特的地方,虽然地方不大,但是有个很大的广场,这个广场前几年还是个烂尾的工程,这几年发展起来了;孟晓走到广场的时候,看到广场右侧是超市的大门,不远就是停车场的大门,它们中间还有一件类似于“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叫“圣克士”!

    孟晓进了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牛奶。

    这是个早上的时候,人不是很多,但是买菜的老大爷老奶奶阿姨之类的蛮多的,这是城市人的生活习惯之一。

    孟晓知道这里的老板是jx人,跟商场楼下的超市老板是老乡,也是德乡招商引资引进来的,在这里开了七八年的店了,生意是越做越好;而他此刻,也是为他而来。

    大概是早上比较清闲,这个老板自己在擦玻璃,搞卫生,甚至连店里的员工都坐着的情况下,他还在做着跟他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看来,他没有骗我!”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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