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了,铃未响(一)
时间并不会真的帮我们解决什么问题,它只是把原来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变得不再重要了。
有时候你把什么放下了,不是因为突然就舍得了,而是因为期限到了,任性够了,成熟多了,也就知道这一页该翻过去了。
有时候觉得世界很小,不想见的人逛个超市都能碰见。有时候又觉得世界很大,想见的人却真的没有再见。????
是啊,我们总天真地以为,地球是圆的,两个人分开了,兜兜转转总有一天还是会再见,可是最后呢,或许会有再见的一天,可已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或者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李星和晓洁亦是这样的,两个人因一串风铃而相识,也因风铃而沉寂。
08的某天,晓洁突发奇想地想出去走走,因为最近烦心事太多,压抑了很久的点终于质变,成了面。对于她而言,每天朝九晚五地上班,如同行尸走肉般奔走于宿舍与公司之间,这无疑是一种慢性自杀。而她,在与部门经理的一次大吵后,毅然决然地摔门而出,在同事们的呆若木鸡般目光中,抱起自己的文件箱子,走出了公司大门。
回到家中,看着空荡荡的房间,莫名的寂寞,麻木地打开电视机,漫无目的地切换节目。从冰箱拿出一堆东西,放在茶几上,硬啃着那自己看都不看一眼的电视剧,彻夜不眠地看着,看着。。。。。。直到困得上下眼皮打架,抱着布娃娃睡倒在了沙发上。
当第二天的闹钟响起,她条件反射地跑进卫生间洗漱,站在立地镜前,正打算换上衣服准备出门时,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突然苦笑了起来。还上什么班呀,从自己摔门而去的那一刻起,自己已然变成了个无业游民啦。
若无其事,原来才是最好的报复。何必向不值得的人证明什么,生活得更好,是为了自己????。
坐在沙发上吃着雪糕,看着那无聊透顶的网剧,晓洁仿佛一下又被打回了原形。刷着那一条又一条的微博,自己一个人呆坐了一整天。
想了一夜,晓洁想通了,管他的天塌地裂的,何必庸人自扰呢,这一页就该翻篇遗忘,生活还得要过,自己何不出去走走,见见沿途的风景,放空自己。
一个背包,几本书,所有喜欢的歌,一张单程车票,一颗潇洒的心。一个人的旅行,渴望在路上遇见最真实的自己。
晓洁就这样踏上了自己的旅途,她也不知道自己下一个落脚的地方是哪,但还是义无反顾的一路走去。
这天,当她刚从kfc的店里出来,漫步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听着那两旁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无限感慨。
路过一家书店,刚踏进门的时候,“叮铃铃”的声音响起,好动听,晓洁抬头看着那挂在门上的风铃,不由得喜欢上了这动听的铃声,用手轻轻地拨弄了起来,“叮铃铃”的响,晓洁调皮地笑了起来,继续拨弄着。
“喜欢吗?喜欢送伱啊,美女”这个时候,李星走了出来,看着在哪拨弄着风铃的晓洁说道。
“哦,不好意思哈,老板,我只是觉得这声音很动听,所以不由得就拨弄起来,嘻嘻”晓洁看着面前帅气的男孩道。
“没关系,伱是过来买书的吗?进来看看吧,店里新进了一批书,都挺好看的”李星也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穿着白裙子的姑娘,阳光般的笑声,让他不由得一阵发愣,随即邀请晓洁进去书店看看。
看着书店里三三两两正挑着书的人,晓洁也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书店,随手拿了一本书翻了起来,看了会儿便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拿着书不知觉便走到了旁边的桌子上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突然闻到了一阵芳香,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自己桌子边上竟放着一杯茶。晓洁四处张望着,突然便看到了收银台边上正朝着自己微笑着打招呼的李星。
晓洁笑了笑,也挥手打了下招呼,拿起桌上的茶,朝男孩示意了下,轻轻呡了口,浓香的茶香扑鼻而来,让人不由得清爽了起来。
晓洁继续看着书,不知觉便看完了,她轻轻地合上书,拿着书走到了柜台,
“老板,帮我把这本书包起来吧,挺不错的,多少钱?”晓洁大大咧咧地问道,“还有,谢谢老板的香茶,挺好喝的,在哪买的,我也买点去”
“哦,不用啦,书就当是送伱啦,这茶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这边没卖,嘿嘿”李星对着晓洁说道。
“这,这多不好意思啊,再说了,伱这是在做生意耶,就这样送我这么个陌生人”晓洁歪着头笑着看着李星道。
“我认识啊,伱叫余晓洁,对吧?”男孩打趣道。
“伱,伱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晓洁惊讶的看着他。
男孩子扬了扬手上的钥匙串,笑呵呵地递给了晓洁。晓洁忙接过钥匙,自己什么时候掉了居然自己不知道,幸好被他捡到了。
“我叫李星,请多指教!”李星笑嘻嘻地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对了,刚才看伱在门口站半天啦,怎么,伱也喜欢风铃吗?那些都是我自己做的。”
晓洁惊呆了,一脸懵逼地看着李星,李星拿手晃了晃,嘻嘻笑了起来,“不信伱明天早上再过来,我送你个”
晓洁呆呆地点了点头,从边上转身走出了书店。
第二天,李星真的送了一个紫色的风铃给她,晓洁高兴地在书店门口站了半天,听了半天的风铃声。
此后晓洁每天都会带着她那紫色风铃,来书店,把风铃挂在店门口,挑上本书,坐在靠门的桌子上,听着风铃“叮铃铃”的响,看起书来。晓洁慢慢地适应了这种生活,索性留了下来,在这当起了店员。
日子过得缓慢,每天陪着李星,照顾着书店的生意。没人的时候,会继续窝在那张桌子边,听着风铃声看着书。
有一天,晓洁来到书店,看到书店门口的风铃被收了起来,书店里也没有了往日人来人往的热闹,李星也没有在柜台里。
奇怪,今天怎么了这是,这么安静,晓洁嘀咕着在门口挂起了自己的风铃,转身拿起本书又窝在了老地方。
突然,书店里的音响播放起了自己最爱的那首(可能否)“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晓洁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起来。
只见李星从书柜后面缓缓地走了出来,今天的他特帅气,白色衬衣搭着马甲,一双黑色皮鞋搭配着,手上拿着一束玫瑰花,缓缓朝晓洁走了过来,“晓洁,我喜欢你,伱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我想和你在一起安静地守护着这间书店,一起在门口听着动听的风铃声,”
晓洁捂着脸点了点头,转身跑出去店里。
当晓洁坐在街边的长椅想着李星刚才的告白,脸不由得红了起来,他怎么这么大胆啊,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
“叮铃铃”突然一阵悦耳动听的风铃声响起,转身一看,只见李星一手一个风铃,正抖动着,笑着看向晓洁。
就这样,晓洁成了书店的老板娘,白天跟李星一起看书嬉笑打闹,晚上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坐在门口听着风轻轻的抚动着风铃。
晓洁一直以为自己会就这样子和李星过下去啦,两个人会守护着这家书店。然而老天却像故意跟他们开了个玩笑,晓洁被检查出得了一种恶疾――白血病。
有时候你把什么放下了,不是因为突然就舍得了,而是因为期限到了,任性够了,成熟多了,也就知道这一页该翻过去了。
有时候觉得世界很小,不想见的人逛个超市都能碰见。有时候又觉得世界很大,想见的人却真的没有再见。????
是啊,我们总天真地以为,地球是圆的,两个人分开了,兜兜转转总有一天还是会再见,可是最后呢,或许会有再见的一天,可已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或者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李星和晓洁亦是这样的,两个人因一串风铃而相识,也因风铃而沉寂。
08的某天,晓洁突发奇想地想出去走走,因为最近烦心事太多,压抑了很久的点终于质变,成了面。对于她而言,每天朝九晚五地上班,如同行尸走肉般奔走于宿舍与公司之间,这无疑是一种慢性自杀。而她,在与部门经理的一次大吵后,毅然决然地摔门而出,在同事们的呆若木鸡般目光中,抱起自己的文件箱子,走出了公司大门。
回到家中,看着空荡荡的房间,莫名的寂寞,麻木地打开电视机,漫无目的地切换节目。从冰箱拿出一堆东西,放在茶几上,硬啃着那自己看都不看一眼的电视剧,彻夜不眠地看着,看着。。。。。。直到困得上下眼皮打架,抱着布娃娃睡倒在了沙发上。
当第二天的闹钟响起,她条件反射地跑进卫生间洗漱,站在立地镜前,正打算换上衣服准备出门时,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突然苦笑了起来。还上什么班呀,从自己摔门而去的那一刻起,自己已然变成了个无业游民啦。
若无其事,原来才是最好的报复。何必向不值得的人证明什么,生活得更好,是为了自己????。
坐在沙发上吃着雪糕,看着那无聊透顶的网剧,晓洁仿佛一下又被打回了原形。刷着那一条又一条的微博,自己一个人呆坐了一整天。
想了一夜,晓洁想通了,管他的天塌地裂的,何必庸人自扰呢,这一页就该翻篇遗忘,生活还得要过,自己何不出去走走,见见沿途的风景,放空自己。
一个背包,几本书,所有喜欢的歌,一张单程车票,一颗潇洒的心。一个人的旅行,渴望在路上遇见最真实的自己。
晓洁就这样踏上了自己的旅途,她也不知道自己下一个落脚的地方是哪,但还是义无反顾的一路走去。
这天,当她刚从kfc的店里出来,漫步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听着那两旁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无限感慨。
路过一家书店,刚踏进门的时候,“叮铃铃”的声音响起,好动听,晓洁抬头看着那挂在门上的风铃,不由得喜欢上了这动听的铃声,用手轻轻地拨弄了起来,“叮铃铃”的响,晓洁调皮地笑了起来,继续拨弄着。
“喜欢吗?喜欢送伱啊,美女”这个时候,李星走了出来,看着在哪拨弄着风铃的晓洁说道。
“哦,不好意思哈,老板,我只是觉得这声音很动听,所以不由得就拨弄起来,嘻嘻”晓洁看着面前帅气的男孩道。
“没关系,伱是过来买书的吗?进来看看吧,店里新进了一批书,都挺好看的”李星也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穿着白裙子的姑娘,阳光般的笑声,让他不由得一阵发愣,随即邀请晓洁进去书店看看。
看着书店里三三两两正挑着书的人,晓洁也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书店,随手拿了一本书翻了起来,看了会儿便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拿着书不知觉便走到了旁边的桌子上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突然闻到了一阵芳香,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自己桌子边上竟放着一杯茶。晓洁四处张望着,突然便看到了收银台边上正朝着自己微笑着打招呼的李星。
晓洁笑了笑,也挥手打了下招呼,拿起桌上的茶,朝男孩示意了下,轻轻呡了口,浓香的茶香扑鼻而来,让人不由得清爽了起来。
晓洁继续看着书,不知觉便看完了,她轻轻地合上书,拿着书走到了柜台,
“老板,帮我把这本书包起来吧,挺不错的,多少钱?”晓洁大大咧咧地问道,“还有,谢谢老板的香茶,挺好喝的,在哪买的,我也买点去”
“哦,不用啦,书就当是送伱啦,这茶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这边没卖,嘿嘿”李星对着晓洁说道。
“这,这多不好意思啊,再说了,伱这是在做生意耶,就这样送我这么个陌生人”晓洁歪着头笑着看着李星道。
“我认识啊,伱叫余晓洁,对吧?”男孩打趣道。
“伱,伱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晓洁惊讶的看着他。
男孩子扬了扬手上的钥匙串,笑呵呵地递给了晓洁。晓洁忙接过钥匙,自己什么时候掉了居然自己不知道,幸好被他捡到了。
“我叫李星,请多指教!”李星笑嘻嘻地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对了,刚才看伱在门口站半天啦,怎么,伱也喜欢风铃吗?那些都是我自己做的。”
晓洁惊呆了,一脸懵逼地看着李星,李星拿手晃了晃,嘻嘻笑了起来,“不信伱明天早上再过来,我送你个”
晓洁呆呆地点了点头,从边上转身走出了书店。
第二天,李星真的送了一个紫色的风铃给她,晓洁高兴地在书店门口站了半天,听了半天的风铃声。
此后晓洁每天都会带着她那紫色风铃,来书店,把风铃挂在店门口,挑上本书,坐在靠门的桌子上,听着风铃“叮铃铃”的响,看起书来。晓洁慢慢地适应了这种生活,索性留了下来,在这当起了店员。
日子过得缓慢,每天陪着李星,照顾着书店的生意。没人的时候,会继续窝在那张桌子边,听着风铃声看着书。
有一天,晓洁来到书店,看到书店门口的风铃被收了起来,书店里也没有了往日人来人往的热闹,李星也没有在柜台里。
奇怪,今天怎么了这是,这么安静,晓洁嘀咕着在门口挂起了自己的风铃,转身拿起本书又窝在了老地方。
突然,书店里的音响播放起了自己最爱的那首(可能否)“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晓洁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起来。
只见李星从书柜后面缓缓地走了出来,今天的他特帅气,白色衬衣搭着马甲,一双黑色皮鞋搭配着,手上拿着一束玫瑰花,缓缓朝晓洁走了过来,“晓洁,我喜欢你,伱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我想和你在一起安静地守护着这间书店,一起在门口听着动听的风铃声,”
晓洁捂着脸点了点头,转身跑出去店里。
当晓洁坐在街边的长椅想着李星刚才的告白,脸不由得红了起来,他怎么这么大胆啊,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
“叮铃铃”突然一阵悦耳动听的风铃声响起,转身一看,只见李星一手一个风铃,正抖动着,笑着看向晓洁。
就这样,晓洁成了书店的老板娘,白天跟李星一起看书嬉笑打闹,晚上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坐在门口听着风轻轻的抚动着风铃。
晓洁一直以为自己会就这样子和李星过下去啦,两个人会守护着这家书店。然而老天却像故意跟他们开了个玩笑,晓洁被检查出得了一种恶疾――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