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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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望海台(四)“对付你,何必拔剑?”

    “保护指挥官!”

    简短的只有数字的短句,大声而有力,在静夜里显得特别清晰。喊话来自于斯托克,领着伙伴们尾随着罗契三人而至的亲卫队首领。

    亲卫队的职责是什么?就是时刻准备着为首长开路挡枪擦屁股,虽然戈麦斯这位年轻的杰出的首长从来都不曾需要他们这样做,但这不代表他们可以忘记自己的职责。

    斯托克无比庆幸自己作出了尾随而至的决定,尽管这个决定只是根植于一丝莫名的不安。现在看来,他的预感和谨慎来得特别可贵和正确。

    一直站在稍远处观察着望海台中局势的亲卫首领,心中的惊诧和别扭难以言表。无论再给多少次机会,再如何猜度,他都不会猜到事情竟会如此发展。

    同年龄段中近乎无敌的戈麦斯败了!败得干净利落。

    戈麦斯不是不能失败,也不是未曾失败,只是,不应当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失败。作为他的亲卫,斯托克觉得自己是时候履行应尽的职责。

    挡枪擦屁股的时刻到了!打击对象是那个一直未曾重视的古怪男人。

    抽出长剑,大喝一声,斯托克一马当先,领着七位同伴,排着错落有致的阵型,向叶孤云冲去。

    “斯托克!住手!”罗契勃然大怒,目呲欲裂。

    斯托克当然不会听他的了,即便是更有威胁的弗兰克也不能让他停下——事实上,他在第一时间激活了其所拥有的另一件魔法物品,制造了一个能短时间小范围抑制法术施放的小型禁魔法阵,将弗兰克笼罩其中,以杜绝他的干预。

    接下来,便是他们凭借人数和装备的优势,将那怪人砍成几段的这么一个情节。

    斯托克对此深信不疑。

    然后,他看到那个怪人笑了,嘴皮子不断张阖,待到完全停止后,所说的句子的意思方才完整的出现在他脑中:

    “呵呵,合格的沙包到了!”

    “沙包?猖狂!!”

    愤怒中,斯托克冲到了叶孤云身前,双手紧握剑柄,像训练中做过千百次的那样,举剑过顶,斜斜下劈。

    如此斜劈堪称凌厉,却落在了空处,原本应该呆在那个位置施展手段化解攻势的怪人已然消失。不妙之感顿生,斯托克正想回护,一条人影已掠过身旁。接着,“砰”,全身上下唯一没有护甲防护的面门遭受了重重的一拳。瞬间乍现的巨痛让斯托克不能自持,只得丢下兵器,双手掩面,轰然倒下。

    “哗~”

    两兄弟的惊呼声又一次响起。

    放倒一人的叶孤云并没有减慢他的速度,而是如鬼魅般飞速冲进了亲卫们组成的阵型之中。能够担当亲卫的人,无一不是精锐勇悍之辈,他们立即做出了自认为最佳的应对,有的劈砍,有的冲撞,有的堵截......

    然而,所有的手段依然是全部落空!

    叶孤云就像一只蝴蝶,在纷繁如锦的花丛中翩然起舞,畅游无碍;又像一只游鱼,灵活自在地穿行在莽莽的水草丛中。他的速度大概,不,绝对是极快的,但你偏偏能看清他的每个动作,无论是矮身、侧身、跨步、轻跃、翻腾,还是拨打、招架、出拳......只是你就算能看清他的每个动作,却依然无法逃脱他挥出的每一记铁拳。

    就像,就像是那些承受者霎时间全都精神错乱了,如蠢蛋般拿自己的面门故意往呼啸生风的拳头上撞一样......

    砰~!砰~!砰~!砰~!......

    接连的拳入肉帛之声响起,每一下都那么得结实到肉,听得人暗暗咋舌,牙根生疼。十几秒后,所有的亲卫便全部倒下,每一个都捂着面门,惨呼不已。

    叶孤云的身影最后出现在另一头,他掸了掸袖子,然后将双手背在身后,不缓不急地,跨过横陈在地面上的许多铁罐头,微笑着,往回走。一边走一边语带愉悦地说道:

    “好沙包就该如此,数量多,分量足,够结实!”

    「拜托!沙包的梗还要玩多久?」

    弗兰克虽在心中猛翻白眼,但一点也不妨碍他在嘴上和罗契正在进行的交流。

    “看!看!看到了吗?噢!舞蹈般的战斗步伐!就是之前我曾和大家说过的!啊!太神奇了!这次是另一种表现形式!同样的强大和优美!虽然和我前次见到过的有所区别,但我敢肯定,两者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东西,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实在让人印象深刻。”

    “对的......太神奇了。”初次见识轻功这种东西的罗契只懂得随声附和,犹如一场事先排练过的表演般的夸张战果让他不晓得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的震撼。

    “八个......还是略嫌不够,”摇着头,叶孤云重新返回了望海台中,“若是再有......呵,我要打十个!”说完,他自己倒是先笑了起来。

    不是地球人,不是华夏人,自然没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而作为败方首领的戈麦斯只当是对方在进一步的挖苦嘲讽,怒不可遏的他拔出了腰间的长剑,平举,遥指,对叶孤云说道:“我还没认输呐!拔出你的剑!我要和你一决胜负!不死不休!”

    “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叶孤云的表情不由得变得非常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哪来的那么多电影台词?」,摇头驱散了心头上一些荒诞的想法,轻咳一声,说道,“算了吧,不必了。”

    戈麦斯闻言一怔,欲待说些什么,却又听到了后头紧接着的那无比刻薄阴损的一句:

    “对付你,何必拔剑?”

    对于一名自小就备受追捧,心气奇高,前程远大的超级天才来说,这番话语简直就是直刺灵魂抹杀尊严的羞辱啊!

    “那你就等着受死吧!”

    话音落下,戈麦斯启动了,疾步趋前,带动着手中向前挺直平举的长剑,电光火石般攻至叶孤云的身前。

    吸取了先前两次的教训,戈麦斯不敢再一上来便戮力猛攻了,生怕重蹈用力过猛无法节控以至于被人识破反制瞬间击倒的覆辙,这一次,他打算将自己最精妙的一些东西展现出来,运用高明的技巧制服敌人。

    所以,他刺出的第一剑并不像先前挥出的两记拳头那样威势十足,只是走迅疾一道,剑行直线,凌厉而刁毒,寒光一闪,便直奔要害而去。

    剑尖所指,乃是目标左侧,左手和胸腹之间的一个尴尬的位置。

    因为戈麦斯发现叶孤云总是习惯于右手出拳,因而判断他的右手才是惯用手,而左手则相对弱势。显然,这是一个事实,而事实总是有利于决断的,不管是否真的于己有利。

    攻击之道,在于趋敌之弱。为了达到更好的攻击效果,自当瞄准着敌人的薄弱之处发动有效的持续的攻击,基于这种认知,戈麦斯选择了这么一记直刺,选择了这么一个角度刁钻的位置。

    不得不说,戈麦斯确实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他的天才之名非是附会而来,而是基筑于他所展现的与年龄严重不符的耀眼才华之上。

    然而,归根结底,天才尽管珍贵,但其属性更像是具有潜力的艺术品,最大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未来,而不是现在,在彻底兑现天赋成为大师之前,总少不了被不断胖揍的时候。譬如,戈麦斯如此处心积虑的一剑,只不过成功地让叶孤云不得不侧身闪躲而已,然后,没有然后了......

    侧着身,叶孤云潇洒地让过了刺来的一剑,顺着侧身的势头,扭过头来正面面向了竖起的剑刃,双眼中精光流动。

    伸出左手,赶在戈麦斯变招之前,轻巧的,温柔地,仿佛情人间嬉戏般,以食指、中指、无名指,在宽阔的剑身上接连弹了三下。内力喷吐,长剑顿时剧震,庞大的力道将紧握着剑柄的戈麦斯带得猛一个趔趄,脚步随之散乱,设想中的攻势也就无以为继了。

    破招而不反击是叶孤云的风格吗?绝对不是。来自于现代地球的他,看过太多深刻的反面教材了,所以从来都不会做这种妄自逞强(装逼遭雷劈)的事情。

    所以,在弹开长剑的那一刻,他的右脚已经在路上了。

    目标,是戈麦斯持剑的手的手腕。

    没有任何的阻碍,这一脚结实地踢中了该要踢中的地方,其所把持的长剑凌空飞起,直到另一只手出现在它的剑柄之上。

    叶孤云手持着长剑,微一打量,然后随意地挥舞了几下,品评道:“略重。造型矫揉造作,浮夸的护手,大颗的俗艳的宝石镶嵌,莫名其妙的的剑身铭刻......”

    一旁观战的弗兰克见到如此一幕,当即大汗,忍不住说道:“叶,不懂就不要乱说。这把剑是一位著名的精灵铸剑师的作品,别致的造型源于偏爱弧线和曲面的精致的精灵的风格,剑身上的铭刻是一位传奇等级的大法师亲手布置的,为这把剑附上好几个强大的法术。还有,剑柄上的那些宝石,并不只为装饰,它们都是品位极高的魔法晶石,是为那些玄奥的法术铭刻供能用的。这把剑,价值连城,呃,真的能买下一座城市......”

    “是吗?那又如何?我不喜欢,”叶孤云拍了拍自己的腰间,那是业已断折的璇字剑,“剑,应该像这样,足够了。”

    弗兰克翻了翻白眼,答道:“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这样说。”

    “弗兰克,我说过的,在这个世界里,我叫萨菲厄斯,我等着那个和我同名的家伙来找我麻烦,”说到这里,叶孤云不再理会弗兰克送来的又一个白眼,转头对犹处在震撼、失落和失措中的戈麦斯说道,“至于你,既然已经败了,那就该带着你的人尽早离开,何必继续留在这里承受着我对你们的无底线羞辱?喔,对了,借你的剑一用,随后我会让人送回去的......”

    “今天我所承受的羞辱还不够多么?我绝不会忘记......”

    “莫非你认为还有机会能够找回来么?”叶孤云云淡风轻地望了戈麦斯一眼,那神态,虽不含有轻蔑,但其要表达的意思却与轻蔑没有任何差别,鲜明至极,以至于年轻天才的怒火又一次被挑起来了。

    戈麦斯怒目圆瞪,喊道:“我以我的灵魂向诸神发誓,总有一天......”

    “够了,快滚吧!”虽是说着狠话,但叶孤云的脸色依旧淡漠,“我的耐心已至极限,我没有兴趣和你继续胡闹下去......”

    深吸口气,仿佛是在极力忍耐,“现在,我只想安静的看海,你在这里,就没法办到,所以我只好将你赶走......挡道的人,我不介意让他付出一些难以承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