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8章 血魔大姐姐
查尔斯的眼神不错,他看到那个目光和自己对上之后立即转身就跑的是一位哥布林。
只是他有点纳闷,留里克王国那边说了已经派一位医生过来实地考察,但那个医生不是哥布林啊。
查尔斯吹了个呼哨,这是魔族军中的信号。
但是那哥布林不理不睬,以极高的速度朝着林中奔去。
查尔斯眉头一皱,也立即追了过去。
可是没人能在树林里和哥布林比速度,他很快就落入了被甩掉的边缘。
“灵魂视域”开启,进入开地图模式。
可是查尔斯惊讶地发现,他明明远远地就能看到那哥布林在树木间跳跃前行的背影,但“小地图”里面根本没有他的灵魂反应!
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哥布林的身上穿着的不是留里克王国的军服,而是用兽皮做成的衣服,腰间甚至是那一根藤蔓来做腰带。
这就让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三百多年前有不少哥布林奉叶卡捷琳娜女皇军命前往人类后方开辟敌后战场,后来女皇祖宗的替身专门在人类这边召集他们回国,这位哥布林会不会是某支没联系上的部队的后裔。
就在这时,一个颇为强大的灵魂进入了小地图,哥布林朝着那个强者的位置奔去。
然后查尔斯看到有一个人正在林间的空地中搭帐篷,她的后脑勺挨了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的哥布林一记飞踢,当成扑街晕倒。
查尔斯一分散注意力,那位哥布林就消失在一旁的灌木丛里面。
没办法,先救人再说。
他很快就来到了倒地的女人身边,蹲下准备为她治疗。
谁知地上的那个女人猛地窜了起来,一手掐住了查尔斯的脖子。
查尔斯突然感到身上的血液似乎凝固了一小会,就这点功夫,他被推倒在地。
被一位美女推倒在地又骑在身上虽然有点香艳,但自己的颈动脉被掐住了,这就有点恐怖了。
这美女穿着黑色的斗篷,里面是医生常穿的白大褂,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皮肤和长发都是惨白惨白的,一双眼睛像血液一般鲜红,耳朵比人类长一点,但比精灵的短,这就表明了她的种族——血魔。
“哟……好久不见了……”查尔斯艰难地用魔族语说道。
“你见过我?”血魔问道,她手上的力道不减。
查尔斯回答道:“那年在骡的岛,我们去探望阿列克谢的时候是你帮我们开的门。”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华法琳……”
血魔大姐姐终于松掉了手上的力度,但没有完全松开,她说道:“果然是太子殿下,你血液的味道比以前更特别了,连那个纳斯尔丁都比不上了。”
“对了,华法琳最近挺出名,她是我亲戚,我叫华法林,那时她爸妈以为我死了,就用了我们名字纪念我。”
查尔斯身子一颤,这大姐说完之后用舌头舔了舔苍白的嘴唇,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肥宅看向肥宅快乐水的时候一样。
血魔是可以通过吸血为生的,人类的故事里的“吸血鬼”就是他们。
不过也有血魔可以克制自己吸血的欲望,靠着食用毛血旺、鸭血粉丝汤等动物的血液制品来过日子。
“不对!”华法林的双手捧住了查尔斯的脸,“你的血液很奇怪,约瑟夫接生时我在现场,他的血液很正常,你是他的后裔,难道这三百多年来你们家族混入了什么血脉吗?”
查尔斯没法回答这位几百岁的大姐姐的问题,他没好好研究过族谱,而且几次“奇遇”让他的身体有了质变,他还能一键切换成魔族形态呢。
华法林问道:“可以给我一点你的血液吗?”
查尔斯看是跑不掉了,他在梦境平台的论坛里见看过某匿名受害者关于血魔对鲜血“热爱”的吐槽,与其拒绝了挨下个两百人份的安眠药后被抓去放血,还不如有限度的配合一下。
“一点的话没问题。”他回答道。
可怜的太子殿下不知道一般人和血魔对血液的量词理解上不太一样。
普通人的“一点”就是几滴血,但对血魔而言,“一点”就是一大口的量。
……
查尔斯庆幸自己带着一些精灵出产的高级去疤药,不然明天他姐肯定问他脖子上的牙印是什么回事。
血魔研究血液的最佳方法就是先把血液喝点,然后在肚子里慢慢研究,他们都是这么说的。
只是这大姐喝了一大口查尔斯的血后就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以至于猹某人以为她喝多了睡着了。
过了半个小时,血魔大姐睁开了眼睛,严肃地对查尔斯说道:“太子殿下,你以后千万别再让其他的血魔喝你的血液。”
查尔斯嘴角抽了抽,说道:“这是肯定的。”
“你不知道。”华法林继续说道,“你的血液让我的力量增强了,我会为你保密,要是你让其他血魔知道这件事,后果你自己知道。”
查尔斯顿时目瞪口呆,这也行?
华法林又说道:“不过你放心,这种增强是有限度的,大约喝五口就到顶了,再多的喝了就和平时吃饭没区别了。”
这下子查尔斯松了一口气,人类这边的暗世界里也有血魔,这些血魔可不讲理,他可不想被抓去圈养。
“对了!”华法林突然问道,“你刚才为什么要打我?”
查尔斯嘴脸又抽了一下,心想这大姐现在才关注这事吗,这事不应该是一早就问的吗?
他说道:“打你得是一位奇怪的哥布林。”
华法林也是一脸疑惑,“他干嘛要打我?”
查尔斯两手一摊,让他问谁去?
与其瞎猜,还不如把那个哥布林给抓起来再问就好了。
只是在树林里面抓哥布林可是个很困难的活,没有大量兵力进行多层包围的话还真搞不定这些以树林为家的家伙。
不过嘛,这两个平均年龄有三位数的家伙还是有点办法的。
这一片地方不可能只有一个哥布林生活,与其费力抓一个,不如让他们把自己抓走。
只是他有点纳闷,留里克王国那边说了已经派一位医生过来实地考察,但那个医生不是哥布林啊。
查尔斯吹了个呼哨,这是魔族军中的信号。
但是那哥布林不理不睬,以极高的速度朝着林中奔去。
查尔斯眉头一皱,也立即追了过去。
可是没人能在树林里和哥布林比速度,他很快就落入了被甩掉的边缘。
“灵魂视域”开启,进入开地图模式。
可是查尔斯惊讶地发现,他明明远远地就能看到那哥布林在树木间跳跃前行的背影,但“小地图”里面根本没有他的灵魂反应!
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哥布林的身上穿着的不是留里克王国的军服,而是用兽皮做成的衣服,腰间甚至是那一根藤蔓来做腰带。
这就让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三百多年前有不少哥布林奉叶卡捷琳娜女皇军命前往人类后方开辟敌后战场,后来女皇祖宗的替身专门在人类这边召集他们回国,这位哥布林会不会是某支没联系上的部队的后裔。
就在这时,一个颇为强大的灵魂进入了小地图,哥布林朝着那个强者的位置奔去。
然后查尔斯看到有一个人正在林间的空地中搭帐篷,她的后脑勺挨了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的哥布林一记飞踢,当成扑街晕倒。
查尔斯一分散注意力,那位哥布林就消失在一旁的灌木丛里面。
没办法,先救人再说。
他很快就来到了倒地的女人身边,蹲下准备为她治疗。
谁知地上的那个女人猛地窜了起来,一手掐住了查尔斯的脖子。
查尔斯突然感到身上的血液似乎凝固了一小会,就这点功夫,他被推倒在地。
被一位美女推倒在地又骑在身上虽然有点香艳,但自己的颈动脉被掐住了,这就有点恐怖了。
这美女穿着黑色的斗篷,里面是医生常穿的白大褂,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皮肤和长发都是惨白惨白的,一双眼睛像血液一般鲜红,耳朵比人类长一点,但比精灵的短,这就表明了她的种族——血魔。
“哟……好久不见了……”查尔斯艰难地用魔族语说道。
“你见过我?”血魔问道,她手上的力道不减。
查尔斯回答道:“那年在骡的岛,我们去探望阿列克谢的时候是你帮我们开的门。”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华法琳……”
血魔大姐姐终于松掉了手上的力度,但没有完全松开,她说道:“果然是太子殿下,你血液的味道比以前更特别了,连那个纳斯尔丁都比不上了。”
“对了,华法琳最近挺出名,她是我亲戚,我叫华法林,那时她爸妈以为我死了,就用了我们名字纪念我。”
查尔斯身子一颤,这大姐说完之后用舌头舔了舔苍白的嘴唇,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肥宅看向肥宅快乐水的时候一样。
血魔是可以通过吸血为生的,人类的故事里的“吸血鬼”就是他们。
不过也有血魔可以克制自己吸血的欲望,靠着食用毛血旺、鸭血粉丝汤等动物的血液制品来过日子。
“不对!”华法林的双手捧住了查尔斯的脸,“你的血液很奇怪,约瑟夫接生时我在现场,他的血液很正常,你是他的后裔,难道这三百多年来你们家族混入了什么血脉吗?”
查尔斯没法回答这位几百岁的大姐姐的问题,他没好好研究过族谱,而且几次“奇遇”让他的身体有了质变,他还能一键切换成魔族形态呢。
华法林问道:“可以给我一点你的血液吗?”
查尔斯看是跑不掉了,他在梦境平台的论坛里见看过某匿名受害者关于血魔对鲜血“热爱”的吐槽,与其拒绝了挨下个两百人份的安眠药后被抓去放血,还不如有限度的配合一下。
“一点的话没问题。”他回答道。
可怜的太子殿下不知道一般人和血魔对血液的量词理解上不太一样。
普通人的“一点”就是几滴血,但对血魔而言,“一点”就是一大口的量。
……
查尔斯庆幸自己带着一些精灵出产的高级去疤药,不然明天他姐肯定问他脖子上的牙印是什么回事。
血魔研究血液的最佳方法就是先把血液喝点,然后在肚子里慢慢研究,他们都是这么说的。
只是这大姐喝了一大口查尔斯的血后就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以至于猹某人以为她喝多了睡着了。
过了半个小时,血魔大姐睁开了眼睛,严肃地对查尔斯说道:“太子殿下,你以后千万别再让其他的血魔喝你的血液。”
查尔斯嘴角抽了抽,说道:“这是肯定的。”
“你不知道。”华法林继续说道,“你的血液让我的力量增强了,我会为你保密,要是你让其他血魔知道这件事,后果你自己知道。”
查尔斯顿时目瞪口呆,这也行?
华法林又说道:“不过你放心,这种增强是有限度的,大约喝五口就到顶了,再多的喝了就和平时吃饭没区别了。”
这下子查尔斯松了一口气,人类这边的暗世界里也有血魔,这些血魔可不讲理,他可不想被抓去圈养。
“对了!”华法林突然问道,“你刚才为什么要打我?”
查尔斯嘴脸又抽了一下,心想这大姐现在才关注这事吗,这事不应该是一早就问的吗?
他说道:“打你得是一位奇怪的哥布林。”
华法林也是一脸疑惑,“他干嘛要打我?”
查尔斯两手一摊,让他问谁去?
与其瞎猜,还不如把那个哥布林给抓起来再问就好了。
只是在树林里面抓哥布林可是个很困难的活,没有大量兵力进行多层包围的话还真搞不定这些以树林为家的家伙。
不过嘛,这两个平均年龄有三位数的家伙还是有点办法的。
这一片地方不可能只有一个哥布林生活,与其费力抓一个,不如让他们把自己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