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过客
“喂你听说了吗,我们班要转来一个特别牛的人。”午休时,同桌夏可可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摸摸给我递了一张纸条。
“?”我小心翼翼的在纸条上回复,然后小心翼翼的递回去。
“我听沈文晓说的,她姑姑不是年级主任嘛,他说是她姑姑告诉她的,可信度非常高!”
“可信个屁!上次她说我们班要转来一个帅哥,害的我们班所有的女生激动了三天,结果你瞧瞧,张盛那怂样儿。”
“哎呀,这回是真的。那人是从bj转来的,成绩特别好,听说还拿过什么英语竞赛的一等奖。”
“呵呵,你就告诉我是男是女,长得帅不帅?”
“余闻你不要这么肤浅好不好,现在重要的是陈景安的第一怕是不保了!”
陈景安,我们年级长年霸榜的第一,长得也不错,是我们年级无数女生的暗恋对象。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是我们隔壁班的,不是我们班的。
每回看见他从我们班外面经过,我们班的老师就会开始唠叨,以要为我们班培养一个同样优秀的学生为理由,给我们加大作业量。
因此我十分痛恨陈景安。
“所以我们班的作业可以减少了?”我很激动。
“......”夏可可翻了一个白眼,写道“你说我要不要给他买个礼物啊,等下次月考成绩出来,万一他的名次掉下来,我就去安慰他。”
哦,忘了提,夏可可也是陈景安众多暗恋者中的一位。
“你随意,我要睡觉了。”我把校服外套蒙在头上,不想理会夏可可的旖旎心思。
班上要来一个学霸的消息迅速的传遍了整个班,八卦的女生们兴奋的议论着即将到来的插班生,听说是因为从bj转到这边来的手续比较麻烦所以他要比我们晚几天来报道。
“真幸福,有这么充分的理由多玩几天。”这是我对那个插班生产生的第二个念头。
我其实对那人的长相不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有张盛那个前车之鉴。
他长什么样都没关系,我现在唯一想知道到的是他到底能不能考过陈景安,让我们的作业少一点。
四
经过几天的讨论,插班生被传的神乎其神,什么“一米八,八块腹肌”“超级帅”“年年拿各种比赛的冠军”“各科成绩基本上都在95分以上,就连语文都没下过80分”......
今天真相揭晓的时候了,我们班的人一大早就到教室了,早读的时候,不断的往外望。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就跟在老杨后面,过来了!”
“大家安静一下,我介绍一位新同学给你们认识。”班主任老杨率先走进来,打断晨读,笑得无比温柔的把头转向门口,
“江默城,进来吧。”
班上所有人都伸长的脖子看向门口,看着江默城慢慢走进来,站在了老杨旁边。
班上传来几道小声的唏嘘声,显然是有不少人对这位插班生略感失望了。
怎么说呢。江默城长得还算不错,但个子不高,目测只有一米七五左右,因为还没来得及领校服,所以他传的私服,一套纯黑色的运动服,让本来就是小麦色皮肤的他看上去更黑了,加上神情冷淡,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先不提成绩,至少陈景安级草的位子保住了。”夏可可拍拍胸口说道。
“做个自我介绍吧。”
“江默城。”他说完名字便不说话了,让笑容可掬的老杨都觉得有些尴尬。
“嗯......现在还没重新排座位,你先做最后一排吧,我们等会大班会的时候换座位。”
我们班主任老杨是典型的“唯成绩论”的拥护者,分座位完全按成绩。前三十二名坐在黄金地段——班上前四排,倒数的八名同学组成班上的最后一排,剩下的坐中间几排。同时老杨为了提高我们学习积极性,主张自己选座位,名次越靠前,越先选座位。
夏可可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插班生的成绩的确不错。
因为他是我们班上第一个选座位的。
他选了教室正中间一组第四排的位子,黄金地段中最黄金的位子。
老杨在他选好座位后,笑容无比欣慰。
我期末考的不错,班上排十七,但轮到我选座位时,第三四排只剩下了两个空位,一个是第四排最右边一组我们班班长沈文晓旁边,一个是中间一组的第三排江默城斜前方的位子。我根本就没得选,我不想坐在一二排,也不想坐在沈文晓旁边听八卦,所以只能坐那个位子。
座位很快就分好了,然后就开始搬东西,江默城在所有人兵荒马乱的收拾东西的时候,打开了书包,拿出了一本五三。
“不愧是被老杨看好的人!”我无比感慨。
“喂,认识一下,我叫余闻,我语文不好,我数学好。”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做了自我介绍,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低头继续写完形填空。
“嗯。”他发出一个鼻音。
“你知道我在你对我做自我介绍后想了些什么吗?”时隔多年,我偶然提起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吐槽他对可爱的我太冷漠时,他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
“我在想你期末数学考了多少分,奥林匹斯数学竞赛拿了几等奖。”
“.......”
那是的我并不知道江默城心里在想什么,见他不搭理自己也不甚在意,转头收拾着自己的文具。
我和他做了一学期的前后桌,说的话加起来不过一、两百个句。
其中绝大多数话都是“你交作业了吗,我帮你交。”“交了。”“喂,顺便帮我叫一下作业吧。”“嗯。”
那时候我们谁都没想到,在未来我们两个人会一砖一瓦的建起一座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城。
有很多人问过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景,我告诉她们,那次相遇很普通,我曾经和成百上千个人那样相遇。
但是,一个普通平淡的开头,并不影响两个人纠缠一生。
即使是在言情小说里,男女主角也不一定是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爱的死去活来了,对不对?
.....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六年级的时候,我正在和蓝颜闹,他走过来跟我蓝颜打招呼,我蓝颜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对我说‘这是我新认识的哥们儿,叫李昊。’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成了朋友。后来我跟他告白,他答应了。再然后,我们就分手了。”
高中的时候我和渔家蕊喜欢躺在寝室的床上小声的说话。有一回谈论的话题是初恋。
她的故事三言两语就被她讲完了,其中的万千情思只有她自己清楚。
“你呢,余闻,你的初恋是什么样子的?”
“是个很安静腼腆的人,就像是电视剧中那些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白净书生一样。”
杨亦烨。
初二时他是江默城的同桌,我的后桌,初一时他当了我大半学期的同桌。
他是那种很认真学习的人,老师眼中的乖学生的典范,我眼中书呆子的典例。
入学的第一天,我就知道这个人了。
那天刚分好班,班主任老杨在台上讲完话后,叫他上台做自我介绍。
为什么叫他上去?
因为在老杨讲话时他是唯一一个自觉一直保持“学生规范坐姿”的人,头正、肩平、身直。
他的脾气很好。我们那时午觉是在教室里睡的,我每回睡醒后,便会伸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往后一仰,把头搁在他的桌子上。
他从不生气,他会把我散落在桌子上的头发,归拢到一起,把练习册放在一个不会碰到我的头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做习题。
在很多年以后,当初跟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我依然无比清晰地记得这件事。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是初一他做我同桌时,被我欺负却从不生气的时候?是初二每天午休后把我的头发聚拢,安安静静做习题的时候?还是在我和同学大吵一架后,他给我递纸擦眼泪的时候?
我不知道。
我对他记忆最深刻的事就是那一个个午休过后的十分钟。
我只记得初三刚重新分班后,我总爱去他的班级找他,站在教室门口,精准的在人群中找出他所在的位子,大声的喊他的名字,朝他挥手。
所有人都说我是因为喜欢他,才会去找他。
所以,我想我是喜欢他的。
年少时候的感情就是简简单单的。
我初三的时候和杨亦烨冷战过大半年。
那时候,他是走读生,不用上第四节晚自习,所以我总是在第三节晚自习下课后趴在阳台上望着校门口,在上百个小小的声音中准确的找到他的背影。
那时候,我们每天早上6:50要晨跑,我总迟到,然后狂奔大半个操场追赶我们班的队伍,狂奔途中会路过他们班的队伍。
......
我们两个人的冷战以我的投降告终,服软的后果是我成了有家属的人。
我们在毕业不久后分手,我提出的。
原因小的我不想提。
“所以啊,初恋这种东西啊,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添堵。”
我和渔家蕊对今晚上提起的话题做了总结。
我的初中时代在兵荒马乱中过去,跟以前的同学相互填好同学录之后便各奔天涯了。
江默城那时候对我来说,便是交情不深不浅,毕业后会老死不相往来的人。
那时候我对他来说应该也是同样的存在。
谁都没想到,我们最后会纠缠一生。
(本章完)
“?”我小心翼翼的在纸条上回复,然后小心翼翼的递回去。
“我听沈文晓说的,她姑姑不是年级主任嘛,他说是她姑姑告诉她的,可信度非常高!”
“可信个屁!上次她说我们班要转来一个帅哥,害的我们班所有的女生激动了三天,结果你瞧瞧,张盛那怂样儿。”
“哎呀,这回是真的。那人是从bj转来的,成绩特别好,听说还拿过什么英语竞赛的一等奖。”
“呵呵,你就告诉我是男是女,长得帅不帅?”
“余闻你不要这么肤浅好不好,现在重要的是陈景安的第一怕是不保了!”
陈景安,我们年级长年霸榜的第一,长得也不错,是我们年级无数女生的暗恋对象。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是我们隔壁班的,不是我们班的。
每回看见他从我们班外面经过,我们班的老师就会开始唠叨,以要为我们班培养一个同样优秀的学生为理由,给我们加大作业量。
因此我十分痛恨陈景安。
“所以我们班的作业可以减少了?”我很激动。
“......”夏可可翻了一个白眼,写道“你说我要不要给他买个礼物啊,等下次月考成绩出来,万一他的名次掉下来,我就去安慰他。”
哦,忘了提,夏可可也是陈景安众多暗恋者中的一位。
“你随意,我要睡觉了。”我把校服外套蒙在头上,不想理会夏可可的旖旎心思。
班上要来一个学霸的消息迅速的传遍了整个班,八卦的女生们兴奋的议论着即将到来的插班生,听说是因为从bj转到这边来的手续比较麻烦所以他要比我们晚几天来报道。
“真幸福,有这么充分的理由多玩几天。”这是我对那个插班生产生的第二个念头。
我其实对那人的长相不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有张盛那个前车之鉴。
他长什么样都没关系,我现在唯一想知道到的是他到底能不能考过陈景安,让我们的作业少一点。
四
经过几天的讨论,插班生被传的神乎其神,什么“一米八,八块腹肌”“超级帅”“年年拿各种比赛的冠军”“各科成绩基本上都在95分以上,就连语文都没下过80分”......
今天真相揭晓的时候了,我们班的人一大早就到教室了,早读的时候,不断的往外望。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就跟在老杨后面,过来了!”
“大家安静一下,我介绍一位新同学给你们认识。”班主任老杨率先走进来,打断晨读,笑得无比温柔的把头转向门口,
“江默城,进来吧。”
班上所有人都伸长的脖子看向门口,看着江默城慢慢走进来,站在了老杨旁边。
班上传来几道小声的唏嘘声,显然是有不少人对这位插班生略感失望了。
怎么说呢。江默城长得还算不错,但个子不高,目测只有一米七五左右,因为还没来得及领校服,所以他传的私服,一套纯黑色的运动服,让本来就是小麦色皮肤的他看上去更黑了,加上神情冷淡,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先不提成绩,至少陈景安级草的位子保住了。”夏可可拍拍胸口说道。
“做个自我介绍吧。”
“江默城。”他说完名字便不说话了,让笑容可掬的老杨都觉得有些尴尬。
“嗯......现在还没重新排座位,你先做最后一排吧,我们等会大班会的时候换座位。”
我们班主任老杨是典型的“唯成绩论”的拥护者,分座位完全按成绩。前三十二名坐在黄金地段——班上前四排,倒数的八名同学组成班上的最后一排,剩下的坐中间几排。同时老杨为了提高我们学习积极性,主张自己选座位,名次越靠前,越先选座位。
夏可可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插班生的成绩的确不错。
因为他是我们班上第一个选座位的。
他选了教室正中间一组第四排的位子,黄金地段中最黄金的位子。
老杨在他选好座位后,笑容无比欣慰。
我期末考的不错,班上排十七,但轮到我选座位时,第三四排只剩下了两个空位,一个是第四排最右边一组我们班班长沈文晓旁边,一个是中间一组的第三排江默城斜前方的位子。我根本就没得选,我不想坐在一二排,也不想坐在沈文晓旁边听八卦,所以只能坐那个位子。
座位很快就分好了,然后就开始搬东西,江默城在所有人兵荒马乱的收拾东西的时候,打开了书包,拿出了一本五三。
“不愧是被老杨看好的人!”我无比感慨。
“喂,认识一下,我叫余闻,我语文不好,我数学好。”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做了自我介绍,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低头继续写完形填空。
“嗯。”他发出一个鼻音。
“你知道我在你对我做自我介绍后想了些什么吗?”时隔多年,我偶然提起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吐槽他对可爱的我太冷漠时,他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
“我在想你期末数学考了多少分,奥林匹斯数学竞赛拿了几等奖。”
“.......”
那是的我并不知道江默城心里在想什么,见他不搭理自己也不甚在意,转头收拾着自己的文具。
我和他做了一学期的前后桌,说的话加起来不过一、两百个句。
其中绝大多数话都是“你交作业了吗,我帮你交。”“交了。”“喂,顺便帮我叫一下作业吧。”“嗯。”
那时候我们谁都没想到,在未来我们两个人会一砖一瓦的建起一座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城。
有很多人问过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景,我告诉她们,那次相遇很普通,我曾经和成百上千个人那样相遇。
但是,一个普通平淡的开头,并不影响两个人纠缠一生。
即使是在言情小说里,男女主角也不一定是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爱的死去活来了,对不对?
.....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六年级的时候,我正在和蓝颜闹,他走过来跟我蓝颜打招呼,我蓝颜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对我说‘这是我新认识的哥们儿,叫李昊。’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成了朋友。后来我跟他告白,他答应了。再然后,我们就分手了。”
高中的时候我和渔家蕊喜欢躺在寝室的床上小声的说话。有一回谈论的话题是初恋。
她的故事三言两语就被她讲完了,其中的万千情思只有她自己清楚。
“你呢,余闻,你的初恋是什么样子的?”
“是个很安静腼腆的人,就像是电视剧中那些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白净书生一样。”
杨亦烨。
初二时他是江默城的同桌,我的后桌,初一时他当了我大半学期的同桌。
他是那种很认真学习的人,老师眼中的乖学生的典范,我眼中书呆子的典例。
入学的第一天,我就知道这个人了。
那天刚分好班,班主任老杨在台上讲完话后,叫他上台做自我介绍。
为什么叫他上去?
因为在老杨讲话时他是唯一一个自觉一直保持“学生规范坐姿”的人,头正、肩平、身直。
他的脾气很好。我们那时午觉是在教室里睡的,我每回睡醒后,便会伸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往后一仰,把头搁在他的桌子上。
他从不生气,他会把我散落在桌子上的头发,归拢到一起,把练习册放在一个不会碰到我的头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做习题。
在很多年以后,当初跟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我依然无比清晰地记得这件事。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是初一他做我同桌时,被我欺负却从不生气的时候?是初二每天午休后把我的头发聚拢,安安静静做习题的时候?还是在我和同学大吵一架后,他给我递纸擦眼泪的时候?
我不知道。
我对他记忆最深刻的事就是那一个个午休过后的十分钟。
我只记得初三刚重新分班后,我总爱去他的班级找他,站在教室门口,精准的在人群中找出他所在的位子,大声的喊他的名字,朝他挥手。
所有人都说我是因为喜欢他,才会去找他。
所以,我想我是喜欢他的。
年少时候的感情就是简简单单的。
我初三的时候和杨亦烨冷战过大半年。
那时候,他是走读生,不用上第四节晚自习,所以我总是在第三节晚自习下课后趴在阳台上望着校门口,在上百个小小的声音中准确的找到他的背影。
那时候,我们每天早上6:50要晨跑,我总迟到,然后狂奔大半个操场追赶我们班的队伍,狂奔途中会路过他们班的队伍。
......
我们两个人的冷战以我的投降告终,服软的后果是我成了有家属的人。
我们在毕业不久后分手,我提出的。
原因小的我不想提。
“所以啊,初恋这种东西啊,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添堵。”
我和渔家蕊对今晚上提起的话题做了总结。
我的初中时代在兵荒马乱中过去,跟以前的同学相互填好同学录之后便各奔天涯了。
江默城那时候对我来说,便是交情不深不浅,毕业后会老死不相往来的人。
那时候我对他来说应该也是同样的存在。
谁都没想到,我们最后会纠缠一生。
(本章完)